我知道自己絕對沒有勇氣將這封信交給你。就算你永遠都不會看到這封信,但我還是決定把它給寫出來。否則,我就會連這一絲絲想要告白的勇氣都沒有了。
還記得當初第一次見到你時,是在大學的某個大會裡。當時的我,雖然知道即將與包括你在內的10幾個人一起合作一年,但是對你沒有很深刻的印象,甚至可能連名字都不記得。說來還真慚愧,但這也證明了我並不是對你一見鍾情。之後真正和你相處時,只覺得你這個人很輕浮,和我之前認識的人完全不同。你所說的其實都蠻有道理的,只不過從你口中說出來的,都成了一句句不怎麼好聽的話,有時甚至是不堪入耳。當時的我在想,為甚麼這個人就非得用這麼刺耳的詞語將自己的話給帶出來啊?從那時開始,就對你沒甚麼好感,更別提喜歡這兩個字了。
");
//]]>-->
我們常常被人拿自己的緋聞當娛樂,旁人也希望可以把緋聞變成事實。雖然如此,我還是很喜歡把你和你的緋聞對像拉在一起,而你也一樣,常常揶揄我和我的緋聞對像,雖然談的都是一些娛樂性高的緋聞,但我們還是說得不亦樂乎,或許這已經成為我們的生活裡的其中一個習慣了吧?
還記得第一次搭你的電單車時,是個剛下完雨的夜晚,你載著我到大伙都在的咖啡店裡。雖然大家都說你的駕駛技術很危險,但是我卻完全不感到害怕。到達目的地後的我冷得發抖,你貼心地替我叫熱飲。有一次我說想醫感冒時,你聽到後二話不說答應帶我去找診所,當時的我甚至還以為你在開玩笑呢!誰知道第二天你真的來了,還多準備了一件外套讓我穿上,當時真的讓我很感動。有時候的我們還互靠對方的肩膀,被大伙笑說另一起屬於我倆的緋聞。有時候還會互相討論隔壁桌的美女。當然還有很多開心的回憶,只不過我相信,要是我全都寫出來的話,十張紙都不夠吧?所以請別怪我把它們都省略了。可以肯定的是,那之後的我已經開始喜歡上你了。
所以,當你告訴我你的心儀對像時,我彷彿可以聽到心碎的聲音。可是,我還是心甘情願地幫你追求她,拚命撮合你們,一天天看著你們的進展。當你們真的成為戀人時,第一個通知的也是我,而我雖然很想哭,卻拚命擠出笑容來祝福你們。相信你無法想像我當時的心情吧。
從那時起,我開始躲避你。就算非得要一起相處,卻無法表現出以往開心的樣子。你發現了我的變化,我只好找藉口來掩飾自己。記得你問過我,為甚麼我總喜歡不顧安全,一個人在夜深人靜的巴士站裡等巴士也不讓你載我。
你不知道,等巴士其實只是一個藉口,其實真正的理由,是我可以在等巴士的時候,一次又一次地哭出我對你的愛戀,而不需要顧慮到他人的眼光。我需要的,其實只是一個能讓我獨處的地方讓我發泄自己的情緒。可是,這往往卻造成了你的困擾。在此,我又要說聲抱歉了。
然後,你開始了頻繁的約會,甚少與我談天說地。你開始追問我女生究竟喜歡甚麼禮物,與我分享你倆的戀愛生活,有時和她鬧彆扭時還會找我來訴苦。老實說,看著你們的感情一天比一天好,如果說我不妒忌其實是騙人的,但我往往都選擇了祝福你們。我知道你永遠都不會發現,其實一直都在你身邊的我一直以來都這麼喜歡你。我生日時只想要和你慶祝;在你失落時,我總是第一個送上關懷;就算大家都取笑你的新髮型,只有我一個人稱讚好看;只有我最瞭解你喜歡和討厭的食物。其實我已經透過很多方法向你暗示了,可是你卻不曾發覺到。
其實我想說的只有4個字:我喜歡你。別擔心,我並沒有想要當第三者的意思。我知道要是我不告白的話,就再也沒有機會了。我沒有勇氣說出口,所以只好選擇寫這封信給你。然而,我已經決定將在這封信寫完的那一刻,就把它給毀滅了。這封信最多只是另一個讓我覺得好過一點的工具。希望你和她能在4月順利舉行你們的婚禮,記得要過得幸福哦!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