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November 13, 2009

我們離婚吧!(转贴)

們……離婚吧。”
我等待多時的一句話,他終於說出口了。不過,我得沉著應對,畢竟這些年來,和老公交手,我還從來沒贏過。我深吸一口氣,雖然這一刻,我早已在心中演練了不知多少千百回,但還是不敢掉以輕心。“為甚麼呢?”我故作震驚,逼視著他。不出所料,他低著頭,不敢直視我,顯然是心虛了。
");
//]]>-->
“你覺得這樣對我公平嗎?”我乘勝追擊,但是他這人吃軟不吃硬,我也得見好就收。“你知道這些年來我一直對你百般忍讓……你到底要逼得我怎樣才甘心?”面對他的無言,我故作哀怨,還越說越激動。“好了,我不會讓你活不下去的!”他對我怒吼。終於激起他的不耐了。我假裝惶恐,用無助的眼神望著他。
“房子給你。車子我會繼續幫你供。每個月我還是照樣給你5000令吉家用。你名下的那些公司股份、不動產,全部都還是你的。我也是逼不得已才這樣的……”他語帶憐惜地。我心裡暗暗稱喜,我活了這一把年紀,第一次覺得自己還真做對了一件事。“話雖如此,可是,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反悔呢?”我故意裝著為難地說。
“怎麼會呢?假如你不信的話,我就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清楚。”X X X X X在離婚協議書上大筆一揮後,從此我就是快樂的單身一族了。事的進展竟然順利得叫我難以置信。看著老公,哦不,應該是前夫才對,小心翼翼地攙扶壞了身孕的情人離開,我真恨不得馬上開香檳慶祝。這些年來,老公總以為,他給了我名分,供給我母女3人豐衣足食,就是對我的大恩大德,可以對我頤指氣使。在外頭公然和情人出雙入對,關係曖昧,搞到人盡皆知。回到家裡卻硬要我接受,他們只是好朋友。因著一層好朋友關係,他和情人一同出國辦事、因為飯店太貴而住同一房間、情人隨傳隨到等、不論因公或私,他以護花使者的身份,隨侍在側管接送,我居然也得照單全收,不得有異議。我當然得肯定男女之間也能有單純的友誼啦,誰叫我向來奉行夫妻互信原則。誰叫我思想開通,爭風吃醋非我所長。
感情的事,沒有人可以控制。他們這一對好朋友,好著好著,就好得不可收拾了。面對他門的感情發展,我除了沉默以外,也只有無奈地一步一步退縮,完全束手無策。多少個無眠的漫漫長夜,我反覆思量,始終無法找到對策。這習題太難解,偏偏又是一道不能找人代勞的大難題。我唯一可以感到慶幸的大概就是由始至終,我的姿態是如此優雅,沒有透漏過一點點的怨懟和不滿。當我痛心他的背叛時,我不曾努力挽回過。當事情已經發展到公司有不少股份轉到她名下時,我裝聾作啞;當他和她的財產已經不分彼此時,我也不聞不問。
像我這樣一個傲慢又倔強的女人,踫到了一個強勢的老公,大概只有落得這樣的下場了。我別無選擇,誰叫我自鳴清高?只好退居去當100分的媽媽,全心全意照顧我2個寶貝。所以我不能當怨婦,因為兩者我只能擇其一。感謝我的2個孩子,他們用他們的純真陪伴我有尊嚴地走過了一段美麗的歲月。所以我為自己定下一個簡單的目標:今日我要活得比他快樂,明日我要活得比他健康。而他左右逢源,也確實稱心如意。家裡有個蠢女人撐著,他茶來伸手,飯來張口。
有些日子,不是太壞的話,習慣以後,就會上癮。所以我們就這樣似有似無地維持著這樣的關係,一晃十幾個年頭。無奈歲月催人。當兩個孩子都出國唸書去了,剩下我孑然一身時,我實在看不出來,我還有甚麼維持如此關係下去的理由。25歲以前,我快樂但是懵懂;25歲以後,我為人妻,為人母,從不知有自己;而今50將至,我知天命,但深信天命掌握在我手中。我只想過一些自己的生活。我不想理會別人怎麼說,更不在意別人怎麼看。但是,老公怎麼可能放棄這樣的生活呢?我試探了幾次,不得要領。我怕打草驚蛇,我不能一無所有地離開,以老公的強勢,離婚萬萬不可能由我提出。其實,除了在他的保險套動一點手腳以外,我也並沒有做過甚麼。畢盡一個年屈50的女人,要突破某種關係,需要很大的動力。我想他也該嘗嘗帶孩子的滋味。所以只好把祝福獻給他們了。

No comments: